发布时间:2024-11-05 17:02:02 来源: sp20241105
中新网 北京4月17日电(邵萌)大学生与醉汉冲突被刑拘一事有新进展。
16日下午,涉事学生父亲孟先生告诉 中新网 ,该学生已被取保候审,于当日凌晨两点回家,等待进一步通知。山东济南市公安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一名工作人员称,案件目前还在调查中,后续会有通报。
事件曝光后,网友对涉事学生的行为展开了讨论。如何判定其行为是正当防卫还是故意伤害?谁先动手、是否有掐脖行为、醉汉倒地后涉事学生有没有继续击打等细节,对责任判定有何影响?
涉事学生家属:已取保候审
据媒体此前报道,3月31日晚,济南电子机械工程学校内发生一起校外人员与学生冲突事件。该校一位女学生取外卖时与三名醉酒男子发生口角,三名男同学发现后进行了制止。此后三名醉酒男子闯入学校,双方发生肢体冲突,在校生小超(化名)致一名醉酒男子头部受伤送医。
小超父亲孟先生告诉 中新网 ,当日双方签署了谅解书,双方各派一名代表签署,当时被认定为互殴。不过,“过了一个小时左右,对方到医院检查是脑疝。”4月1日,他收到了警方的拘留通知书,显示小超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刑事拘留,羁押在济南市看守所。
警方拘留通知书。受访者供图16日,孟先生表示,小超已被取保候审,于当日凌晨两点左右回家,目前在家等待进一步通知。“孩子状态还可以。”他说。
警方:案件仍在调查中
济南市公安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一名工作人员16日回应 中新网 称,案件目前还在调查中,不方便透露办理情况,后续会有通报。
此前,据央视新闻14日报道,公安机关对网传“大学生与醉汉冲突被刑拘”相关情况高度重视,已对案件提级办理,于12日成立多警种组成的专案组进驻高新区公安分局,并邀请检察机关同步介入案件,给予指导监督。济南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调查情况将适时公布,接受社会公众和媒体监督。
孟先生表示,目前现场监控视频警方已掌握,他暂未被通知新进展或新消息。事发后,他两次想通过警方联系对方家属,商议赔偿等事宜,不过,“对方不谈,不见面。”
是否属于“正当防卫”?
事件发生后,网友对涉事学生的行为是否属于正当防卫展开了讨论。
江苏法德东恒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蓝天彬律师指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依法适用正当防卫制度的指导意见》,因琐事发生争执,双方均不能保持克制而引发打斗,对于有过错的一方先动手且手段明显过激,或者一方先动手,在对方努力避免冲突的情况下仍继续侵害的,还击一方的行为一般应当认定为防卫行为。
“法不能向不法让步,这是认定是否构成正当防卫的核心价值判断。”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律师许浩说。
他介绍,构成正当防卫要符合以下条件:正当防卫的起因指不法侵害,通常指在外观上已达到犯罪程度的侵害行为;正当防卫的客体只能是不法侵害人,只有通过反击,造成不法侵害人一定的人身损害,才能达到制止不法侵害的目的;防卫时间方面,根据刑法规定,不仅应当针对不法侵害实施正当防卫,而且不法侵害还必须正在进行;防卫意思方面,分为公共防卫、自我防卫、救助防卫,其赋予正当防卫主观上的正当性,对区分正当防卫与斗殴等特殊形式的违法犯罪行为的界限有重要意义。
许浩称,区分正当防卫和防卫过当的关键是,面对不法侵害人进行正当防卫,在“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严重后果”时,超越了正当性,成为防卫过当。不过,正当防卫并不苛求防卫人进行精准防卫,应立足防卫人所处情境,若存在不法侵害,防卫没有明显超过必要限度,就不一定认定为防卫过当。
现状:仍有疑问待解
目前,关于谁先骂人、谁先动手、醉酒男子是否有掐脖行为、男子倒地后小超有没有继续击打等具体细节暂未公布,还有待官方的详细通报。
孟先生称,他在监控视频中看到,小超是被醉汉掐住脖子后反击,之后醉汉摔倒在地,摔倒后小超没有继续击打他。孟先生坚持认为,小超的行为应属正当防卫。
他也表示,关于是否存在“小超被掐脖子”的情节,此前警方有不同看法。“说是推脖子而不是掐,但我认为是在掐,因为我孩子当时说他有窒息的感觉。”
蓝天彬表示,本案中,要详细调查谁先动手、为何动手、怎么动手、如何还击、还击之后情况如何等。
他认为,如果是醉汉骂人且先动手,有过错,用手掐小超脖子,手段过激,小超有窒息感,人身受到不法侵害时进行还击,在醉汉倒地不起后未进一步实施行为,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如果醉汉和小超互骂,醉汉先动手掐脖子,小超回击,醉汉倒地不起,小超仍继续动手,那么有可能构成防卫过当,应当负刑事责任,但应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此外,如果醉汉和小超互相骂,醉汉先动手,但没打到人,小超躲开而后上前回击,醉汉倒地不起,小超继续动手,那么有可能涉嫌故意伤害。
“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严把证据关口,审慎地作出经得起法律和社会检验的认定。”蓝天彬说。(完)
【编辑:叶攀】